12岁生日的30天里必须申请MyKad
根据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二十七条文,大马人必须在12岁生日之后的30天内,向国民登记局登记并领取大马MyKad身份证。
若超过30天,没去申请就必须缴纳额外RM10的办理费用。
18至25岁国民须更换大马卡
很多人会忽略在18岁至25之间,必须再度更换新的大马卡。由于第一张 MyKad 身份证是属于12岁儿童时拍摄的照片,因此国人必须在25岁之前去更换一张新的大马卡。
根据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十八条文,18至25岁之前的大马人必须更换MyKad。也就是第一张MyKad是12岁,之后在25岁之前必须换。若没换,从26岁开始,将会被罚款。
遗失 MyKad 大马卡将被罚款
若三次以上遗失了MyKad,将会面对RM1000的罚款!
第一次遗失身份证将被罚款 RM100,
第二次遗失身份证将被罚款 RM300。
以下遗失 MyKad 大马卡可豁免罚款的国民:
残障
贫穷
年龄60岁以上乐龄人士
天灾灾黎
以及偷窃、打抢和掠夺案受害者,
18岁以下青少年
那么若你的MyKad不见了,可以到JPN的柜台申请哦!
如果是有特殊原因遗失的(天灾/偷窃、打抢和掠夺案受害者等等),需要带一些文件来证明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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